各学院:
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。根据教育部财务司《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》(教财司预函 [2013]108号),结合中央财政拨款及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标准:
一等(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:1500元;
二等(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:1000元。
二、基本申请条件:
1、我司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员工;
2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遵纪守法,维护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当学年体育成绩合格;
4、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,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;
5、本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,生活俭朴。
三、具体申请条件:
1、一等(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:
2010级员工参照2012-2013-2学期综合测评成绩,综测成绩在班级前20名;2011级、2012级员工参照2012-2013学年综合测评,综测成绩在班级前20名;2013级参照2013-2014-1学期GPA,GPA达2.5以上。
2、二等(春季学期)国家助学金:
2010级员工参照2012-2013-2学期综合测评成绩,综测成绩在班级前25名;2011级、2012级员工参照2012-2013学年综合测评,综测成绩在班级前25名;2013级参照2013-2014-1学期GPA,GPA达2.2以上。
四、名额分配:
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原则上,2013级贫困生的获得比例不低于40%。
五、申请和评审
员工本人在E江南“员工事务系统”上提出网上申请,经学院初审后,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报员工处员工资助中心,员工处审核并公示拟获得2014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员工名单。在系统公告栏中公示三天,无异议后,报学校审批。
六、助学金发放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(财教[2007]92号)第十五条规定,“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员工手中要求”,我司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将按照5个月逐月发放员工银行卡中。
七、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
员工网上申请:3月6日(下午)—13日(24点)(超时系统会自动关闭)
公司评审、初审、公示:3月14日-20日
公司系统提交学校截止时间:3月21日中午12:00前
学工处审核、公示:3月21日-26日
集团审批及发放:3月27日-31日
八、其他
1、员工在填写申请理由时,需提醒结合学院通知的申请条件详细填写,以便审核人清楚了解家庭状况及学习成绩。
2、上述申请条件只是原则上,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,但需保持学院内平衡。同时对于家庭特别困难得员工,尤其是孤儿,残疾员工等,原则上可不参考成绩要求。
3、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定审核均走网上流程,老师和同学均难免会有各种问题,请学院老师做好耐心细致的组织和解释工作,使同学们能够按部就班的有序申请。
4、在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员工工作部(处)
2014年3月6日